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23年12月19日  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为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等相关要求,我校2024年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全部为小语种,并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所需非通用语种和国家急需紧缺语种专业倾斜,培养“小语种+”复合型高素质外语人才,适应新时代需求。
  
  一、报名条件
  
  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并获取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https://gaokao.chsi.com.cn/gkxx/bss/201311/20131126/648458731.html)
  
  二、招生专业
  
  法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法语双学士学位)、俄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俄语双学士学位)、阿拉伯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阿拉伯语双学士学位)、朝鲜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朝鲜语双学士学位)、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申请程序
  
  1.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打印,经个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平台。
  
  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中学签字盖章);
  
  (2)身份证(正反面均需上传);
  
  (3)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体现考生情况的证明材料。
  
  中学需提交的材料:外语类保送生资格名单(考生不需要单独提供,招生办公室与各中学核对资格名单)。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6日23:00。考生可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随时查询报名情况、初审结果、录取结果等信息;也可通过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查询测试通知、公示名单等信息。
  
  3.报考数量
  
  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报名系统中填报包含我校在内的3所院校志愿。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将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12月27日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内公布。
  
  2.测试:初审通过考生需参加我校举行的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语文(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英语听力和英语语言能力。
  
  测试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测试时间:2024年1月4日全天,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发布的测试通知。
  
  3.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4.复核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2024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取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不予录取。
  
  5.公示及录取手续:拟录取名单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公示,同时将保送生数据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备案审批。录取考生按规定参加2024年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报名及咨询方式
  
  特殊类型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bssbm/
  
  阳光高考平台:https:// gaokao.chsi.com.cn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邮箱:zhaosheng@uibe.edu.cn
  
  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aeo.uibe.edu.cn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六、其他规定
  
  1.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24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2.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3.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录取至法语、俄语、阿拉伯语、朝鲜语专业新生可以直接选择双学士学位项目,不用参加选拔;日常教学管理按照学校关于双学士学位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按照双学士学位项目对应的学费标准收取。
  
  七、监督机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委办/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
  
  纪委办/监察处邮箱:jc@uibe.edu.cn
  
  纪委办/监察处电话:010-64492163
  
  八、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3年12月19日
 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更多的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禹教育网(Www.Huaue.Com)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