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1.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该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制四年,毕业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费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8000元/年。
2.招生计划:80人。分省计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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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计划
总数 |
安徽 |
浙江 |
江苏 |
湖南 |
湖北 |
山东 |
河北 |
广东 |
四川 |
江西 |
河南 |
福建 |
上海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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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设计 |
80 |
11 |
8 |
8 |
8 |
8 |
5 |
5 |
5 |
4 |
4 |
4 |
4 |
3 |
3 |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
2.报考条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色弱,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
三、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市、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学校不单独组织校考。
四、录取规则
1.文化课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市、区)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校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计算方式以各省(市、区)规定为准。
3.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者,按学校章程所述原则排序。
五、其他说明
1.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与就业处负责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
2.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学校纪委监督。
3.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凡复核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六、联系方式
1.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bkzs.hfut.edu.cn
2.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
3.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
4.邮编:230009
5.咨询电话:招生与就业处:0551-62902397
建筑与艺术学院:0551-63831633
6. E-mail:hfutzb@hfut.edu.cn
七、本简章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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