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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2026年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
| http://www.huaue.com 2026年1月30日 来源: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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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相关要求,清华大学结合艺术类人才选拔和培养需要,制定本简章。
一、机构与原则
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选拔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报考资格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 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且合格。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计划
我校艺术类校考对应的省统考科类为美术与设计类,不分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不限选考科目,共招收225人。入学后不得转入不使用校考成绩招生的专业。
四、申请办法
学生需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申请表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报名网址:https://admission.join-tsinghua.edu.cn,登录后选择“2026年艺术类(美术学院)招生项目”进行报名。
五、选拔程序
1.初选:以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统考成绩”)为依据分省择优确定初选通过名单。初选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面向学生本人公布。学生在报名材料中应如实填写省统考成绩,对于报名时尚未公布统考合格线省份的学生,如省统考成绩未达本省统考成绩合格线则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2.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为文化素养测试和艺术能力测试两部分。通过初选的学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养测试,文化素养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我校将根据文化素养测试成绩分省划定文化合格线,对于达到文化合格线的学生依据省统考成绩分省择优确定艺术能力测试参试名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面向学生本人公布。通过文化素养测试的学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能力测试,艺术能力测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
3.认定:我校将按照艺术类统一排队,根据学生的艺术能力测试成绩择优认定,确定艺术类校考合格证名单。合格证名单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认定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面向学生本人公布。合格证名单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生效。
六、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进入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证名单的学生可以在高考志愿填报环节填报我校,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2.录取:我校将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1)高考成绩达标:报考我校艺术类的学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其高考所在省份对应科目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30分(上海为26分,海南为36分;未合并批次的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我校按照学生的艺术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艺术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人数不超过225人。
(3)学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需填报专业志愿(包括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并进行排序。我校将根据学生艺术能力测试成绩优先、专业志愿平行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其中设计学类不超过180人,美术学类不超过45人。
七、日程安排
1.2026年1月30日至2月14日,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2.2026年3月上旬,发布初选通过名单,学生网上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3.2026年3月中旬,组织文化素养测试,具体时间以系统通知为准。
4.2026年3月下旬,组织艺术能力测试,具体时间以系统通知为准。
5.2026年4月中旬,发布校考合格证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1.我校艺术史论专业不再组织校考招生环节,将在部分省份投放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各省高考志愿填报信息发布渠道公布为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艺术类校考学生学费每学年10000元,住宿费每学年900元。
4.如遇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及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我校未来将结合专业培养需要,逐步提高学生文化素养要求。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招生办公室)
myzb@tsinghua.edu.cn(美术学院)
监督信箱:jjw@tsinghua.edu.cn(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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