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大学是“双一流”建设首批入列高校,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安徽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 
									
									专业名称 | 
									
									培养层次 | 
									
									招生省份 | 
									
									备注 |  
									| 
									
									绘画 | 
									
									本科 | 
									
									
									安徽、河北、陕西、四川、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 | 
									
									省统考 |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安徽、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 | 
									
									省统考 |  
									| 
									
									环境设计 | 
									
									本科 | 
									
									安徽、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 | 
									
									省统考 |  
									| 
									
									产品设计 | 
									
									本科 | 
									
									安徽、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 | 
									
									省统考 |  
									| 
									
									音乐表演(声乐) | 
									
									本科 | 
									
									安徽、湖北 | 
									
									省统考 |  
									| 
									
									音乐表演(器乐) | 
									
									本科 | 
									
									安徽、湖北 | 
									
									省统考,只招收钢琴、萨克斯、手风琴方向 |  
									| 
									
									戏剧影视导演 | 
									
									本科 | 
									
									安徽、辽宁、河南、湖南、贵州 |   |    注:1.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均采用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
 
 2.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且专业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控制线及其他相关要求。
 
 3.文理兼招,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含首选科目)不限。
 
 4.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考生须达到普通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3+3”模式省份的考生须达到普通本科或一段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3+1+2”模式省份的考生须达到首选科目相应的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5.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三、录取规则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否则不予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各省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戏剧影视导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进档且符合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只招钢琴、萨克斯、手风琴方向),进档且符合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计划不分方向,按照钢琴、萨克斯、手风琴三个器乐的省统考成绩一道排序,择优录取)。各类排序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国家政策加分)。
 
 四、入学与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艺术类相应专业课进行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均在安徽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551-63861777,63861581,邮箱:jwb@ahu.edu.cn。
 
 六、其他事宜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招生有关事宜。
 
 本简章公布后,若与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简章由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安徽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邮编230601)
 
 招办网址:zsb.ahu.edu.cn
 
 咨询电话:0551——63861666,63861777
 
 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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