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543学校性质:公办本科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邮编:414006
 
 联系电话:0730-8648876、8640127传真:0730-8640244
 
 学校网站:www.hnist.cn电子邮件:hnistzsb 163.com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 
									
									
									类别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 
									
									音乐类 | 
									
									音乐学 | 
									
									艺术文 | 
									
									155 | 
									
									6000 |  
									| 
									
									舞蹈类 | 
									
									舞蹈学 | 
									
									艺术文 | 
									
									55 | 
									
									8000 |  
(三)招考省份及考点安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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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区 | 
									
									
									考点 |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贵州 | 
									
									贵州师范大学 | 
									
									音、舞 | 
									
									1.7-1.8 | 
									
									1.9 |  
									| 
									甘肃 | 
									
									兰州城市学院 | 
									
									音、舞 | 
									网报 | 
									
									1.25 |  
									| 
									江苏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音、舞 | 
									网报 | 
									1.20-1.21 |  
									| 
									江西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音、舞 | 
									网报 | 
									
									1.22-1.23 |  
									| 
									河北 | 
									
									石家庄信工职院 | 
									
									音、舞 | 
									网报 | 
									
									3.6-3.7 |  
(四)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艺术类文科(不区分科类的省份除外)考生;
 
 2、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3、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仪表端庄、身体比例协调、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五)报名办法
 
 1、报考形式和要求按生源省考试院及考点办法执行;
 
 2、考生凭当地招办提供的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报名;
 
 3、考点只接受所在省考生报名。
 
 (六)考试项目和要求
 
 1、音乐类专业:
 
 项目分值:主专业80分、视唱2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考生选择声乐、器乐中一项为主专业,以声乐为主专业的考生,须演唱艺术歌曲一首(清唱);以器乐为主专业的考生,演奏乐曲一首(乐器自备),钢琴考生须加奏练习曲一首。
 
 视唱:含视唱、模唱等。
 
 2、舞蹈类专业:
 
 项目分值:基本功50分、舞蹈表演(自选)5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
 
 基本功:⑴基本软开度。⑵技巧组合(跳、转、翻)。
 
 舞蹈表演(自选):芭蕾舞、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任选一种。
 
 (七)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发放
 
 我校按分省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发放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合格线经学校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校园网上统一向社会公布并上报相关省市高招办。公布时间:2019年4月10日,公布网址:www.hnist.cn。合格考生通过我校官网打印本人艺术校考合格证。
 
 (八)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思政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统考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校考的综合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6+文化;
 
 3、各类专业仅招收艺术文科考生(不区分科类的省份除外);
 
 4、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持报考我校的准考证与当地招办提供的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严守考场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上报。;
 
 2、考生考试过程中使用的乐器(钢琴除外)等用具自备;
 
 3、学校将对考试过程全程录像,返校后统一组织相关专业复查。
 
 4、录取新生入学,我校将组织专业水平复查,如发现复查考试成绩与原测试成绩有较大差别,经核实确属作假舞弊者,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十)其他:
 
 1、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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