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本科2015年招生简章
http://www.huaue.com  2015年1月21日  来源:华禹教育网

  一、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况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音乐学院自1988年开办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高质量的发展思路。1992年和1996年先后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1995年获得当时广东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2009年获得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培养资格;2012年音乐学获批广东省重点学科和省级特色专业,同时获批省级音乐与舞蹈教学实践示范中心。
  
  音乐学院下设“三系一部一所”,即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和舞蹈系以及理论作曲部、音乐研究所。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以及音乐学硕士点1个和艺术硕士点1个。目前教职工87人,专任教师73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23人、讲师2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70%,是一支具有梯队层次和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全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97人,硕士研究生193人,已形成多层面、多渠道的办学规模。现有教师琴房和学生琴房各一栋,琴房总数达245间(拥有九尺施坦威三角钢琴2台,波士顿大三角钢琴2台,KAWAI三角钢琴18台,YAMAHA、KAWAI、鲍德温、珠江等钢琴250台);高标准音乐厅使用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能容纳观众700余人;教学观摩厅能容纳观众180余人;8间高规格的舞蹈排练厅;2间合唱指挥室;12间多媒体课室;2间数码钢琴课室、1间电子琴课室;3间计算机机房等。此外,还设有高配置的电脑音乐制作室和录音棚各一间。
  
  音乐学院拥有教学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师资队伍雄厚。目前已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生计划和考试办法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除广东省联考外,单考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省招生名额,具体招生名额最终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划定。
 

  

招生计划数()

广东省计划数(人)

外省计划数(人)

音乐学

90

60

30

音乐表演

60

30

30

舞蹈学

45

20

25


  (二)报考办法
  
  音乐学(师范)专业广东省60名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认可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成绩。其它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只认可我校校考术科成绩,但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该省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合格),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和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初试安排表
  
  初试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备注

 

兰州文理学院

127-28

130

1、按照河南和甘肃省规定,河南、甘肃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名。

2、甘肃、河南、湖南、四川考点初试入围考生请于201532-5日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上传照片(168*240像素),填报复试曲目并打印复试准考证

郑州市第106中学(中原路校区)

21-2

23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7-8

29-10

四川音乐学院

224-25

226

广

华南师范大学

2 1025日登陆http://zsb.scnu.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并于33日上网查看初试具体安排

34 -5

 


  考生可以选择上述考点(按照河南和甘肃省规定,河南、甘肃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名)参加初试,在广东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2月10-25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肃考点进行初试的考生请直接到考点进行报名考试,以上四个考点初试入围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2-5日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填报复试曲目并打印复试准考证。
  
  2、复试安排表
  
  复试时间、地点
 

 

查看复试考试安排

     

  

 

201537日登陆http://zsb.scnu.edu.cn查看

专业技能复试具体安排

 201538                  下午15001700

201539日开始                    

 具体安排37日在http://zsb.scnu.edu.cn公布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第一课室大楼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体二栋

(音乐学院)。

  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复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参加理论笔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肃考点进行初试的考生请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
  
  在本校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2月10-25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168*240像素的考生正面免冠照片、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并于3月3日上网查看初试具体安排,
  
  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235元/生,广东考点初试费200元/生。
  
  三、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初试原则上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复试必须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否则,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初、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限定24种,具体参见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
  
  1、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乐理笔试;
  
  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二)音乐表演
  
  1、初试
  
  初试内容:
  
  音乐表演类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理论作曲类考生:考生提交自创作品3首(须包含器乐与声乐类作品),并且参加初试的面试。
  
  2、复试
  
  (1)复试内容:
  
  Ⅰ.音乐表演类考生: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
  
  a、民族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美声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首。练习曲、复调作品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2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乐理笔试
  
  B、视唱练耳面试
  
  Ⅱ.理论作曲类考生
  
  ①笔试
  
  A、乐理
  
  B、和声
  
  C、作曲
  
  ②面试
  
  A、视唱练耳
  
  B、用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演唱民歌(或戏曲、曲艺)、即兴作曲等。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
  
  A、音乐表演类:专业技能占8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B、理论作曲类:作曲占50%,和声占20%,综合面试占1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注:理论作曲类考生初、复试参加广州考点的考试。
  
  (三)舞蹈学
  
  1、初试
  
  初试内容:基本功测试(需穿练功衣、鞋)、自选舞蹈片段(不超过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但不包括组合;需穿演出服)、节奏模仿。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即兴舞蹈;
  
  B、模仿;
  
  C、舞蹈片段(剧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音乐舞蹈基本常识
  
  A、乐理基本知识;
  
  B、舞蹈基本常识。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五)补充说明:
  
  1、主考器乐类考生自备乐器和自带伴奏;主考舞蹈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2、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其中音乐表演专业(理论作曲专业除外)和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米以上。
  
  四、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一)录取: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投档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文化、专业成绩上线,分方向按校考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1、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
  
  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
  
  (注:若2015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欢迎咨询,欢迎报考

  邮政编码:510631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
  
  联系电话:020—85211098(招生办),020—39310035(音乐学院)
  
  传真:020—85213484(招生办)
  
  网址:http://zsb.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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