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名称
代码
考试方式
及分值
考试内容
备注
(要求)
表演
130301
综合测试(面试、口试)
(300分)
1.形象气质(15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
2.声乐(35分):清唱自选歌曲一首,风格不限,语种不限。 3.舞蹈(35分):根据给定音乐即兴表演。 4.朗诵(70分):诗歌、散文、小说、影视剧片段(任选一)(限时3分钟)。
5.小品(100分):多人小品
(评委指定命题,考生即兴表演)。
6.口试(45分):艺术知识、常识及表演动态等综合知识。
考生请勿化妆,请勿穿着高领衣服,发型不得遮盖双耳。
三、录取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陕西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线,且校考合格,以参加我校的专业课校考成绩为准,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校考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外省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线,按照所在省市的艺术类表演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